一文看清破產壞處 | 破產後果嚴重應三思!
周不時聽見有人話破產無後果,4年後又一條好漢?事實上在香港破產的後果影響可大可小,在這段期間,破產人所有得到的收入,扣除生活費外,都要用於還債,不能申請按揭貸款、亦不能使用信用卡。本文會為你解釋破產的嚴重後果,考慮破產前就應三思啦!
破產會帶來什麼後果?
當法庭向債務人頒布破產令後,受託人(可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會接管破產人的資產,並將有關資產變賣套現以償還債項。在必要情況下,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職員有權進入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
若破產人是業主,該房地產物業或破產人所佔的份額將成為破產產業的一部份。受託人/破產管理署署長會針對該房地產物業,將其破產令註冊在土地註冊處。
破產人的公積金一般會被視為其資產的一部分,如破產人是退休公務員,除非有酌情安排,否則當局會停止支付退休金給他們。另外,透過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借貸的公務員一旦破產,其薪酬及退休金均為已給予政府的抵押品。
於破產令生效期間(第一次被頒令破產通常是4年年期),在扣除破產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合理生活開支後,破產人的收入餘額將成為破產資產的一部份,並在扣除有關費用後以攤還債款的形式派發給各債權人。
破產有什麼壞處?
1.影響日常生活
在日常生活方面,破產人士的生活須盡量簡樸。除非有充份理由,否則一般都不可以乘坐的士、申請貸款、買車、買樓、投資基金、購買名貴物品等,亦不可以為破產前已簽訂的人壽或儲蓄保險保單供款。如有需要,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有機會前往其的居所進行檢查。
2.出境受嚴格限制
破產不可去旅行?嚴格來講,破產人士仍然有外遊自由,不過所有開支都不可以由破產人的資產同收入支付,即是去旅行都一定要有人請才可以去。此外,破產人士每次出境都要預先通知署方或受託人,並且清楚交代行程目的。否則或被視為不合作,從而被延長破產期「加監」。
3.破產記錄跟一世
雖然48個月後破產令就會自動解除,但信貸庫資料中的記錄並不會隨著破產令解除而取消,反之當你向銀行或財務機構借錢時,有關機構可隨時透過信貸庫資料查閲你的信貸記錄從而得知你曾經破產。另外任何人均可向法庭查詢個人的破產紀錄,故可以說是「終身污點」。因此申請破產前務必謹慎考慮,避免沾上破產污點。
4.破產後借錢非常困難
不論是破產期間還是破產後,申請貸款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於破產人士/曾破產人士的信貸報告會有記錄,銀行及財務機構基於風險管理,甚少借貸予破產人士,可以話今後基本與樓宇按揭、私人貸款等等貸款無緣。即使少數銀行或財務機構願意批出貸款,金額都較低,利息較高,而且還款期較短。
5.破產後工作大大受阻
破產程序一旦開始,破產人士於破產令生效期間不能從事特定專業職業,例如律師、保險、地產和證券商等,其持有的相關專業牌照亦可能被吊銷,即使破產令完結也未必能夠再度執業。若破產人士為公務員,破產管理署會直接通知破產人士所屬部門的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以及庫務署,破產期間升遷或因此受限。更重要的是,破產人士不可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換句話說,從此與做生意、做老闆基本無緣。
不想申請破產,可以怎樣?
當債務數疊數至無力償還時,有些人或會不假思索選擇破產,但破產紀錄會對日後生活帶來非常大的影響,無疑是欠款人最後的選擇。所以若尚有其他解決的辦法,欠款人應優先考慮其他還款計劃,例如債務重組、債務舒緩,或是銀行及財務機構推出的結餘轉戶計劃,免卻承擔破產帶來的影響及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