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政策
就閣下向亞洲聯合財務有限公司(「本公司」)提供的一切資料均會嚴加保密。為此,本公司貫徹以下私隱政策原則:

  1. 本公司只會收集我們認為相關而有助於瞭解閣下財務需要及以便本公司營運業務的個人資料。在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前,本公司會向閣下提供本公司的《致客戶及其他個別人士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及《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守則」)的通知》。
  2. 本公司運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以便本公司可以確認、驗證及認證閣下的身份並向閣下提供更佳的客戶服務和產品。
  3. 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本公司可能將閣下的個人資料轉交本公司集團其他成員或代理機構。
  4. 除非已獲閣下同意,本公司不會向任何外界機構透露閣下的個人資料。
  5. 本公司可能隨時被要求向政府部門、司法機構或本公司的監管機構透露閣下的個人資料,然而本公司只會在適當權限下進行。
  6. 本公司致力確保閣下在我們的紀錄下的個人資料是準確及最新的。
  7. 本公司實行嚴格的網上保安系統,可防止任何人未經授權而取得閣下的個人資料。
  8. 本公司會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條例」)的保障資料原則及相關條文。

閣下的私隱對本公司十分重要
本部份列出具體細節,說明本公司將如何處理閣下可能向本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

資料的安全性

  1. 本公司一貫致力確保閣下的個人資料受安全保護,不會在未經授權下或意外地被他人取得、使用、修改、披露、處理或清除。為致力保障資料安全,本公司在設施、電子系統及管理方面實施適當措施,以保障閣下的個人資料安全。
  2. 本公司網站的伺服器設有「防火牆」作保護,而本公司亦不斷監察系統,以防遭任何人士未經授權地進入。本公司不會以普通電郵向閣下傳送個人資料。由於無法保證普通電郵的安全性,閣下只應利用本公司網站所提供的安全電郵設施向本公司發出電郵。
  3. 本公司將採取一切實際可行的程序,確保客戶的個人資料不會被保留超過必要的時間,而本公司亦會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切有關保存個人身份資料的法例及監管規定。

安全保證

  1. 本公司提醒閣下不可將閣下的用戶名稱及/或密碼及/或生物特徵數據及/或信用卡賬戶號碼及/或虛擬卡賬戶號碼及/或私人密碼與他人分享,尤須確保不會與未經授權人士共用或允許其使用此等資料。本公司會盡力維持高度安全標準,以保障閣下的利益。
  2. 閣下的用戶名稱、密碼、信用卡賬戶號碼、虛擬卡賬戶號碼及私人密碼乃閣下所獨有,閣下應嚴守機密。切勿寫下或讓任何人得知此等資料。如閣下認為本身的用戶名稱及/或密碼及/或信用卡賬戶號碼及/或虛擬卡賬戶號碼及/或私人密碼已向第三方洩露、遺失或被盜,又或閣下戶口可能已被進行未經授權的交易,閣下有責任即時通知本公司。

以非傳統途徑收集個人資料
本公司於日常營運中可從互聯網上或透過智能櫃員機或本公司的流動應用程式「YES UA」或「sim Credit Card」(或本公司不時推出的其他流動應用程式)收集個人資料,對此本公司會採納以下的措施:

  1. 保安
    本公司會按照嚴格的保安及保密標準保障向本公司提供的任何資料,並採用加密法傳輸敏感資料,以保障個人的私隠。
  2. 「Cookies」
    閣下到訪本公司網站及使用本公司的流動應用程式時,有關資料可能會被記錄以用作分析網站及應用程式的到訪人數及一般使用模式。這些資料可能透過使用「Cookies」收集。
    「Cookies」是由網站伺服器傳送至瀏覽器的小段資訊,這些資訊儲存於電腦硬碟中,使網站伺服器能於稍後再從瀏覽器內讀取,而當中並不會收集可識別閣下身份的資料。這有助本公司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保存有關閣下使用本公司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的資料,使本公司能提供更多實用的功能予閣下、在本公司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制定更切合閣下興趣的內容,以及(如適用)根據閣下的使用模式向閣下提供宣傳內容及直接促銷。「Cookies」亦能有效地監察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的效率,追蹤整合指標如訪客總和、流量及使用者結構,解決網站問題,加強安全性,並可能出於安全考慮作出限制。本公司可存取「Cookies」所紀錄的資料以記錄閣下如何使用本公司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

    「Cookies」被設計成僅供提供該「Cookies」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讀取,但不能用作取得使用者的硬碟資料或個人資料(包括使用者姓名、地址、電郵地址或任何其它能使他人識別及聯絡使用者的資料),或收集使用者的敏感資料。

    本公司亦與第三方機構合作,對本公司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的使用及活動進行研究,此等第三方機構包括谷歌、雅虎、Facebook及DoubleClick。他們使用包括「Cookies」、「Spotlight Monitoring」及「Web Beacon (網絡信標)」等技術收集資料來進行研究。他們把透過此等技術所收集得到的資料用於 (i) 了解更多關於本公司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的使用者資料,包括使用者結構、行為及使用模式;(ii) 作出更準確的匯報;及 (iii) 協助提升本公司的市場推廣成效。他們將收集到的資料經過處理後與本公司分享,然而不論是谷歌、雅虎、Facebook或DoubleClick,在進行上述研究的過程中均不會收集或與本公司分享任何可以識別閣下身份的資料。大部份的瀏覽器都預設為接納使用「Cookies」。若閣下認為有需要,閣下可將瀏覽器設定為禁用「Cookies」或在使用「Cookies」時通知閣下。若閣下將瀏覽器設定為禁用「Cookies」,閣下未必能享用本公司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的所有功能,或獲得本公司於網上提供的財務產品及服務。倘若閣下接納使用「Cookies」,即應被視為閣下同意及知悉閣下的資料正如上述般被收集、儲存、讀取及使用。

    閣下如欲得到更多有關使用及收集「Cookies」及選擇退出有關程序的資訊,可訪問以下網站:
    谷歌: https://policies.google.com/technologies/cookies?hl=en-US、
    雅虎: http://privacy.yahoo.com/privacy/us/pixels/details.html、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legal/FB_Work_Cookies 及
    DoubleClick: www.doubleclick.net

  3. 更改資料
    透過網上設施或智能櫃員機或流動應用程式向本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一經呈交,便未必能於網上或透過智能櫃員機或流動應用程式取消、改正或更新。如需要作出取消、改正或更新,閣下應聯絡本公司相關職員。
  4. 保留資料
    本公司收集的個人資料會被轉送到本公司相關職員、部門、分行、承包商或服務供應商處理。本公司會使用所有合理程序以確保個人資料的保存時間,不得超過將其保存以貫徹該等資料被使用於或會被使用於的目的(包括任何直接有關的目的)所需的時間,但若法律要求或許可更長的期間,則不在此限。各種個人資料可能有不同的保存時間。

    註:如本條款及細則之中文與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重要通知:閣下如瀏覽本公司網站及其任何頁面,或使用智能櫃員機,均應被視作同意上述條款。

致客戶及其他個別人士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及《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守則」)的通知

  1. 尊重及保障個人資料之私隱權是亞洲聯合財務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一貫政策。遵守條例不單是本公司管理層所奉行的宗旨,同時更是本公司每位職員的直接責任。本公司將小心保障所有客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私隱權。本政策聲明清楚訂明有關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如何保障客戶的個人資料。
  2. 客戶有權查閱及在適當的時候更正其個人資料。建議客戶注意下列事項。
  3. 「資料當事人」一詞,不論於本通知何處提及,包括以下類別的個人:
    1. 本公司提供的信貸及相關金融服務和產品的申請人或客戶/用戶及/或其被授權人;
    2. 基於對本公司負有的責任而出任擔保人、保證人及提供抵押、擔保或任何形式的支持的人士;
    3. 任何公司申請人及資料當事人/用戶的董事、股東、高級職員及經理;
    4. 任何使用本公司的網站、流動應用程式、智能櫃員機及其他由本公司提供或認可的電子方式及程序以使用本公司服務的用戶;及
    5. 本公司的供應商、承辦商、服務供應商及其他有合約關係的交易對手。

    為免疑問,「資料當事人」不包括任何法人團體。本通知的內容適用於所有資料當事人,並構成其與本公司不時訂立或可能訂立的任何貸款協議及/或信用卡持卡人協議及/或任何服務的協議或安排以及合同之條款和條件的一部份。若本通知與貸款協議及/或信用卡持卡人協議及/或其他相關服務協議(視乎情況)存在任何差異或分歧,就有關保障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方面一概以本通知為準,而就其餘與使用貸款及/或信用卡及/或其他相關服務有關的事項則以貸款協議及/或信用卡持卡人協議及/或有關服務協議(視乎情況)為準。本通知並不限制資料當事人在條例下之權利。

  4. 資料當事人在開立或延續賬戶、建立或延續本公司信貸或要求本公司提供信貸及相關金融服務和產品時(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之私人貸款、循環貸款、信用卡(包括虛擬卡)、樓宇按揭及樓宇估值服務等)需不時向本公司提供有關的資料,以作為處理及審批該項申請。所涉及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 全名;
    2. 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其包括身份證及旅遊證件副本及儲存於其集成電路中的資料;
    3. 出生日期;
    4. 居住及/或通訊地址,其包括相關地址証明副本;
    5. 電話/手提電話號碼;
    6. 電郵地址;
    7. 生物特徵數據,包括但不限於面容影像及儲存於具生物識別功能的身份及/或旅遊證件中的生物特徵數據,不論資料是否通過資料當事人的電子設備中的生物識別傳感器或其他方式收集;
    8. 薪金及收入,其包括相關薪金及收入証明副本;
    9. 家居開支及受養人數目;及
    10. 本公司認為有需要的其他或進一步資料。
  5. 若資料當事人未能向本公司提供該等資料,可能會導致本公司無法開立或延續賬戶,或建立、維持、延續或提供本公司信貸或信用卡服務及相關之金融服務和產品。
  6. 本公司亦會在日常業務過程中收集資料當事人的資料,用作處理流動應用程式貸款新申請或續期、及/或信用卡申請或相關服務(包括審視、重新考慮、評估、檢查、檢視、審查、審計、分析、監控、遵守及確保遵守相關法律、規則及規定)、或開具支票、存款或進行交易(不論是親身或通過電話、網上、流動應用程式、智能櫃員機或其他方式)。這些資料包括從獲核准加入多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營運模式的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統稱「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及/或提供電子身份認證服務的承辦商所獲得的資料。
  7. 資料當事人之資料可能被用於不同的目的,視乎其與本公司的關係性質,其中包括以下目的:
    1. 評估資料當事人作為信貸及相關貸款服務、信用卡服務和相關金融服務及產品(包括但不限於私人貸款及/或信用卡)的實際或潛在的或持續申請人的優點和適合性,及/或審查、處理及/或批核其申請、續期及/或取消;
    2. 提供給資料當事人的服務和信貸設施之日常運作;
    3. 在資料當事人申請信貸及/或信用卡時及在每年進行一次或以上的定期或特別賬戶審查時及在(若有必要)進行相應程序(按條例所定義)時,進行信貸調查、作出信用監控或以其他方式管理信用風險。該等審查將協助本公司判斷應否增加、減少或維持資料當事人的信貸額、信用卡限額或其他信貸設施及/或服務的限額;
    4. 編制及維持本公司的信貸評分系統;
    5. 提供信用查詢備考書;
    6. 協助其他在香港獲核准加入多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模式的信貸提供者(統稱「信貸提供者」)進行信用檢查及追討債務;
    7. 確保資料當事人的信用可靠性;
    8. 為資料當事人設計信貸設施及相關金融服務和產品;
    9. 為推廣服務、產品及其他項目(詳見下述第14段);
    10. 計算本公司與資料當事人之間的債項;
    11. 向資料當事人及就資料當事人的責任提供抵押的人士追收欠款;
    12. 評估和分析任何保險索賠,並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索賠審查(如適用);
    13. 遵守根據下述適用於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控股公司、聯營公司、關聯公司或分行(統稱為“集團公司”)的有關披露及使用資料之責任、規定或安排,或根據下述預計將須遵守的義務、要求或安排:
      1.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不時對其具約束力或適用的任何法律;
      2. 由任何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由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機構或組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所發出或提供之任何指引或指導;
      3. 本公司或其任何分行因其金融、商業、業務或其他利益或活動,於相關本地或海外的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機構或組織之司法管轄區內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目前或未來與本地或海外的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機構或組織的合同或其他承諾;
    14. 遵守任何根據本集團就制裁、防範或偵測洗錢、恐怖份子資金籌集或其他非法活動的集團方案中,有關在集團公司內及/或在集團公司的不同部門之間的資料及信息分享及/或有關任何其他資料及信息的使用之任何責任、規定、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
    15. 使本公司的實質或建議承讓人,或本公司對資料當事人權益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能對有關擬進行的轉讓、參與或附屬參與的交易作出評核;
    16. 與接受本公司發行的信用卡及/或預付卡的商戶及與本公司提供聯名信用卡服務(如有)之實體交換資料;
    17. 編製統計資料及資料當事人檔案記錄;
    18. 把資料當事人和其他人士的資料作比較以進行信貸調查、資料核實或產生或核實資料,不論有關比較是否為對該資料當事人採取追討行動;
    19. 維持資料當事人的信貸記錄或其他記錄,不論資料當事人與本公司是否存在任何關係,以作現在或將來參考用;
    20. 就着資料當事人所欠本公司的一切債項向承保人投保與資料當事人相關連的人壽保險,以保障一旦資料當事人身故後本公司的利益,而本公司將作為該保單的擁有人及唯一與最終受益人。「資料」在本條的釋義包括但不限於資料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貸款戶口號碼及/或信用卡賬戶號碼、貸款額及/或信用卡金額及不時改變的欠款,該保單的擁有權、利益、權利及得益均屬本公司獨有而並不構成資料當事人對本公司欠款的扺押品;
    21. 確認、驗證及認證資料當事人的身份;
    22. 進行、準備和促進與本公司有關的內部和外部審計工作;
    23. 處理針對本公司或本公司提出的申索及潛在申索;
    24. 對集團公司及/或集團公司之不同部門及/或承包商之間的資料進行內部監控及資料管理;
    25. 對任何欺詐、洗錢、恐怖主義資金籌集或其他非法活動進行審查及/或調查,並協助預防、偵查和調查犯罪;及
    26. 一切與上述有聯繫、有附帶性或有關的用途。
  8. 本公司持有的資料當事人的資料將被保密,但為上述第7段所述目的並根據條例及任何其他相關規則、指引及規例,本公司可能會把該等資料提供及披露給下述各方(不論處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
    1. 任何代理人、審計員、承包人、或向本公司提供行政、一般支援、審計、資料管理、信貸監控、分析、產品審視、欺詐行為審視及調查、合規監管、電訊、電腦、付款或證券結算、電子身份認證服務、資料處理、債務追收、保險、專業性或其他與本公司業務運作有關的服務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不論其所在地;
    2. 任何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的人士,包括本公司的不同部門及任何其他已承諾保持該資料保密的集團公司;
    3. 任何與資料當事人已有或擬有交易的金融機構、收費或信用卡發行公司、保險、證券和投資公司;
    4. 出票銀行向出票人提供已付款支票的副本(而其中可能載有關於收款人的資料);
    5. 任何付款到資料當事人賬戶的人士;
    6. 任何從資料當事人收取付款的人士、其收款銀行及任何處理或辦理該付款的中介人士;
    7.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包括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使用的任何中央資料庫之經營者);及在資料當事人違約或欠賬時,將該等資料提供給收債公司;
    8. 任何提供或擬提供擔保或第三方擔保以保證或擔保資料當事人責任的任何當事方;
    9. 本公司或其他集團公司根據對其具約束力或適用的任何法例規定下有責任或被要求向其作出披露,或按照及為實施預期適用於本公司或其他集團公司的、由任何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機構或組織所提供或發出的指引或指導而需對其作出披露,或根據與本地或海外之法定、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構或金融服務提供者之自律監管或行業機構或組織之間的任何合約承諾或其他承諾而需對其作出披露之任何人士,不論處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及不論現在或將來存在;
    10. 本公司的任何實質或建議承讓人或就本公司對資料當事人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受讓人;及
    11. 為向下列人士提供信息而收集的資料:
      1. 任何集團公司;
      2. 第三方金融機構、承保人、信用卡公司、證券、商品及投資服務供應商;
      3. 第三方獎賞、客戶忠誠、品牌合作及優惠計劃供應商;
      4. 本公司及集團公司的品牌合作夥伴(視情況,該等品牌合作夥伴的名稱會在相關服務和產品的申請表上提供);
      5. 本公司及集團公司的聯營商戶(視情況,該等與個別服務和產品相關的聯營商戶的名稱會在本公司網站上提供);
      6. 慈善或非牟利組織;及
      7. 就上述第7段所述目的而聘用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代寄郵件公司、電訊公司、電話促銷及直銷代理人、電話服務中心、數據處理公司、資訊科技公司及電子身份認證服務的承辦商),不論其所在地。
  9. 有關資料當事人的資料可在任何國家/地區進行處理、保存、轉移或披露,只要公司或任何第8段所述從本公司獲得此類資料的人士認為適當。此類資料亦可根據該國家適用之當地慣例、法律、規則和法規進行處理、保存、轉移或披露。
  10. 本公司可不時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查閱及提取資料當事人的個人信貸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按揭數目的資料,如已獲得資料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以檢討任何與授予資料當事人的信貸設施相關或與其義務由資料當事人擔保的第三方相關的下述事項:
    1. 增加信貸額;
    2. 縮減信貸(包括終止信貸或降低信貸額);或
    3. 與資料當事人制訂或推行債務安排計劃。

    本公司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查閱資料當事人的個人信貸資料時,必須符合根據該條例核准和發出之《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規定。

  11. 就2011年4月1日或以後有關資料當事人按揭申請之資料(不論作為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及不論以資料當事人單名或與其他人士聯名方式),本公司(以其自身及/或代理人身份,並須遵守《守則》的有關條文)可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供下述關於資料當事人的資料(包括任何但不限於下述資料中不時更新之任何資料):
    1. 全名;
    2. 就每宗按揭的身份(即作為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以及以單名或與其他人士聯名方式);
    3. 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
    4. 出生日期;
    5. 通訊地址;
    6.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賬戶號碼;
    7. 就每宗按揭的信貸種類;
    8.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賬戶狀況(如生效、已結束、撇賬(因破產命令除外)、因破產命令的撇賬);及
    9.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賬戶結束日期(如適用)。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將使用上述由本公司提供的資料統計資料當事人(分別以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身分,及以資料當事人本人單名或與其他人士聯名方式)不時於信貸提供者持有的按揭宗數,並存於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個人信貸資料庫內供信貸提供者共用(須受根據條例核准及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規定所限)。

  12. 就本公司於2011年4月1日或之後向資料當事人發出的信用卡的有關資料(如適用,不論資料當事人是作為主卡持卡人或附屬卡持卡人),本公司(以其自身及/或代理人身份,並須遵守《守則》的有關條文)可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供以下有關資料當事人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資料不時的更新資料):-
    1. 資料當事人的一般資料,包括:姓名、地址、聯絡資料、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
    2. 信貸申請資料,即:資料當事人已申請信用卡及/或虛擬卡的事實,以及尋求的信用限額(如適用);
    3. 賬戶一般資料,即:
      1. 本公司的身份(即信用卡發卡機構);
      2. 信用卡及/或虛擬卡賬戶號碼;
      3. 資料當事人的能力;
      4. 信用卡及/或虛擬卡賬戶開立日期及終止日期(如適用);
      5. 信貸類型(例如零售購買或現金預支)和結算貨幣;
      6. 信用卡及/或虛擬卡已批核的信用限額;
      7. 還款期或條款;
      8. 賬戶狀態(活躍、已關閉、註銷等);
      9. 信貸到期日;
      10. 任何債務安排計劃的詳情,包括安排日期、分期付款的次數及頻率、分期付款金額等;及
      11. 在租購、租賃或收費賬戶的情況下,包括賬戶到期日、抵押類型、調查日期、分期付款金額等,以及用於識別以押記擔保的機動車輛、設備、船舶或資產的詳情,以及終止押記的通知。
    4. 賬戶還款資料,包括:
      1. 最後到期金額;
      2. 上一期月結單期內的付款金額;
      3. 剩餘可用信貸或未償還餘額;
      4. 違約資料,即逾期金額(如適用)及逾期天數、逾期金額結算日(如適用)及重大違約金額的最終結算日期(如適用);
    5. 信用卡遺失資料,包括:
      1. 關於公司作為發卡機構,因已報告遺失的信用卡及/或已向未經授權方披露或被其知曉詳細資料的虛擬卡,所進行的未經授權的交易而遭受經濟損失,而其金額超過資料當事人在通知本公司信用卡遺失前的最大責任的通知;
      2. 本公司所蒙受的最高責任金額及財務損失金額;
      3. 信用卡遺失的日期及申報日期;及
      4. 對導致信用卡遺失及/或虛擬卡的細節被披露或告知任何未經授權的一方(視情況而定)的事件(例如錯誤放置錢包、盜竊、搶劫等)的描述,以及任何後續行動,包括(如適用)向警方報告,隨後的調查或起訴及結果,尋找遺失的信用卡等。
  13.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將會把本公司提供的資料(如上文第11及12段所述)用於編製及/或處理個人資料(包括消費者信貸評分)、向本公司傳送該等資料及由此衍生的任何資料作消費信貸用途,以及執行與消費信貸交易直接有關的任何其他職能(惟須符合根據該條例批准及發出的《消費者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的規定)。
  14. 使用資料作直接促銷
    本公司擬使用資料當事人的資料作直接促銷及本公司須為此目的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包括資料當事人之不反對表示)。因此,請注意下述:

    1. 本公司可能把本公司不時持有的資料當事人的姓名、聯絡方式、產品及服務投資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及行為、財務背景及人口統計數據用於直接促銷;
    2. 下列類別的服務、產品及事項可作促銷:
      1. 金融、保險、信用卡、預付卡、信貸設施及相關金融服務及產品;
      2. 獎賞、客戶忠誠、品牌合作或優惠計劃及相關服務和產品;
      3. 本公司的聯名合作夥伴提供之服務和產品(視情況,該等品牌合作夥伴的名稱會在相關服務和產品的申請表上提供);及
      4. 本公司的聯營商戶(如有)提供的服務及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健康及美容產品、電子產品、電腦及配件、家用電器、家居用品、食品及飲料、玩具及嬰兒用品、寵物用品、禮品及贈品及其他耐用消費品的供應商及零售商,以及醫療保健、旅遊及娛樂業的供應商(視情況,該等與個別服務和產品相關的聯營商戶的名稱會在本公司網站上提供); 及
      5. 為慈善及或非牟利的目的之捐款及資助;
    3. 上述服務、產品及事項可由本公司及/或下述人士提供或(如涉及捐款及資助)募捐:
      1. 其他集團成員;
      2. 第三方金融機構、承保人、信用卡公司、證券、商品及投資服務供應商;
      3. 第三方獎賞、客戶忠誠、品牌合作及優惠計劃供應商;
      4. 本公司及集團成員之品牌合作夥伴(視情況,該等品牌合作夥伴的名稱會在相關服務和產品的申請表上提供);及
      5. 本公司的聯營商戶(視情況,該等與個別服務和產品相關的聯營商戶的名稱會在本公司網站上提供)(如有);
      6. 慈善或非牟利組織;
    4. 除推廣上述服務、產品及事項外,本公司同時擬提供列明於上述第14(a)段之資料至上述第14(c)段所述的所有或其中任何人士,以用於推廣上述服務、產品及事項,而本公司為此目的須取得資料當事人的書面同意(其中包括資料當事人不反對表示);
    5. 本公司如按上述第14(d)段將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可能會獲得金錢或其他財產的回報。本公司會在按上述第14(d)段徵求資料當事人同意或不反對表示時,通知資料當事人本公司會否因提供資料予其他人士而獲得任何金錢或其他財產的回報。
    6. 若資料當事人不同意本公司使用其資料或提供其資料予其他人士,藉以用於以上所述之直接促銷,資料當事人可通知本公司以行使其不同意此安排的權利。

  15. 根據條例中的條款及根據條例核准和發出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任何資料當事人有權:
    1. 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他的資料及能夠查閱該等資料;
    2. 要求本公司改正任何有關他的不準確的資料;
    3. 查明本公司對於資料的政策及慣例和獲告知本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
    4. 應要求獲告知本公司會例行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收債公司披露的個人資料類別,及獲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便向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收債公司提出查閱和改正資料的要求;及
    5. 對於本公司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供的任何賬戶資料(為免生疑問,包括任何賬戶還款資料),於悉數清償欠款以終止賬戶時,指示本公司對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要求從其資料庫中刪除該等賬戶資料,惟是項指示必須於賬戶終止後5年內發出,且該賬戶在賬戶終止之前5年內,並無超過60天的拖欠還款紀錄。賬戶還款資料包括最後一次到期的還款額、最後一次報告期間(即緊接本公司最後一次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供賬戶資料前不超過31天的期間)所作出的還款額、剩餘可用信貸額、或未償還餘額及欠款資料(即過期欠款額及逾期還款日數、清還過期欠款的日期及全數清還拖欠超過60天欠賬之日期(如有))。
  16. 在賬戶出現任何欠款的情況下,除非欠款金額在由出現拖欠日期起計60天屆滿前全數清還或撇賬(因破產命令除外),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可由全數清還欠款金額之日期起計5年保留賬戶還款資料(請見上述第12(d) 及15(e)段的定義)。
  17. 當資料當事人因被頒布破產令而導致賬戶中的任何金額被撇賬,不論賬戶還款資料(請見上述第12(d) 及15(e)段的定義)是否顯示任何超過60天的欠款,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可由全數清還欠款金額之日起計5年內或由資料當事人提供證據通知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其已獲解除破產令的日期起計5年內(以較先出現者為準),保留賬戶還款資料。
  18. 據條例的條款,本公司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19. 任何關於查閱或改正資料,或索取關於資料政策及慣例或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資料保障主任
    亞洲聯合財務有限公司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38號聯合鹿島大廈20樓
    電話:2681 8104 傳真:2877 2918
  20. 本人可隨時以書面形式或透過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親臨本公司任何分行或以任何其他本公司不時接受的方式通知資料保障主任,選擇不接收本公司的任何直接促銷或訊息,而毋須繳付任何費用。
  21. 本公司在考慮任何信貸申請時或不時進行信貸審查時,會從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取得關於資料當事人的信貸報告。如資料當事人希望索取該信貸報告,本公司會向其提供有關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的詳細聯絡資料。
  22. 本私隱政策聲明/本通知會不時更新。請定期瀏覽本公司網站以了解本私隱政策聲明/本通知的最新版本。
  23. 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